劍閣縣金仙鎮(zhèn)干部周轉房建設項目 更正文件
致各潛在投標人:
現對劍閣縣金仙鎮(zhèn)干部周轉房建設項目文件做如下變更:
1、原文件2.2.2(3)投標報價評審參數為:
2.2.2(3) |
投標報價評審參數 |
單價遺漏項總價最高百分比 |
(1)% |
第一類分部分項為不平衡報價百分比 |
(15)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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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類分部分項為不平衡報價百分比 |
(20)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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措施項目為不平衡報價百分比 |
(25)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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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平衡報價總價最高百分比 |
(10)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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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承包服務費計取方式 |
現更正為:
2.2.2(3) |
投標報價評審參數 |
單價遺漏項總價最高百分比 |
(3)% |
第一類分部分項為不平衡報價百分比 |
(25)% |
||
第二類分部分項為不平衡報價百分比 |
(30)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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措施項目為不平衡報價百分比 |
(35)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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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平衡報價總價最高百分比 |
(20)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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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承包服務費計取方式 |
按招標人指定項目的金額方式計取 |
2、原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8 月 10 日 10 時 00 分;現更正為: 2021 年 8 月 11 日 10 時 00 分。涉及此項的均按更正后的為準,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。
招標人:劍閣縣金仙鎮(zhèn)人民政府
招標代理機構:四川蓉恒招標代理有限公司